新准则和条例心得体会
新准则和条例心得体会【1】
近日,中国共产党中央印修订并印发了《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这是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的实践成果,彰显了坚定不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决心。
新的《准则》和《条例》的出台,体现了新形势下全面从严治党的新认识,是把从严治党成果转化为纪律和道德要求的现实体现,实现了党内法规建设与时俱进。
感受一:树"高线"划"底线",双管齐下扎紧管党治党的"笼子"
公民不能都踩到法律的底线上,党员也不能全站在纪律的边缘,依规治党必然要求以德治党。
修订后的《准则》是执政党的道德宣示和行动的高标准。
全文仅281字,通俗易懂、微言大义,将适用对象扩大到了全体党员,要求党员正确对待公与私、腐与廉、俭与奢、苦与乐的关系,高度概括了党员干部应该具备的思想道德境界,并且首次提出"修身齐家"要求,对从政伦理道德作出规范。
《条例》是管党治党的尺子和党员的行为底线。
将旧版中的各类纪律事项整合成了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6大类,纪律的重要性得到突出。
更重要的是,此次修订还开列了"负面清单",也就是说,以后哪些事不能干,会非常明确标示出来,非常具体。
《条例》重在立规,《准则》重在立德,立规惩恶,立德向善。
王岐山书记说,全面从严治党,全体党员都要廉洁自律,这是新时期党执政条件下,继承发扬党的优良传统的必然要求。
全面从严治党,既要把理想信念宗旨这个核心价值观作为"高线",又要守住党的纪律这条"底线".坚持在"道德"和"纪律"两个层面双管齐下、相辅相成,让道德自觉为纪律约束减少阻力,让执纪监督为道德涵养提供保障,二者各司其职而又辩证统一、相互配合,才能形成内外兼修、标本兼治的全面从严治党新格局。
感受二:为党纪"加码"释放执纪更严的信号
面对媒体的解读,民众第一反应就是:"修订后的党纪更严了吗?"众所周知,但随着形势的发展,社会需求的多元化,治党、治国的能力渐显疲态,旧的《准则》和《条例》中不少条款已不能完全适应全面从严治党的实践需要。
不少违纪案例反映出党纪滞后于反fu败形势,一些党纪与国法重复,党纪抓小抓早的作用体现不突出,出现了"没查都是‘好同志’,一查就成‘阶下囚’"的现象。
修订后《条例》的突出特点是充分体现了纪法分开、纪在法前、纪严于法,落实了从严治党、党要管党的要求,强化违纪查处,为党纪"加码",在法律之前为党员划定纪律底线,使得纪律挺在了法律前面,比法律规定更加严格,对党员提出比老百姓更高的要求,不让党纪严于国xx为空话,释放出全面从严治党,越往后执纪越严的信号。
如党员收到"严重警告处分一年半内不能在党内提升职务和向党组织推荐高于其原任职务的党外职务。
从原来的"一年内"变成"一年半",党员受到严重警告处分后果更严重了。
一方面,党纪从严重在抓早抓小,能治愈在纪律问题上打擦边球、钻空子的沉疴。
这也在警示广大党员干部要筑牢防线、守住底线,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
另一方面,及早发现问题,对于某个干部做出党纪处分,并不是要将其一棍子打死,最本质的目在于治病救人,最根本的出发点在于对干部的爱护,也唯有抓早,更能彰显党纪的严厉、发挥党纪的效力。
感受三:"负面清单"折射出当前的新型fu败问题
新《条例》将旧《条例》的10类违纪行为分类方式,整合为六类: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并明确列出每一类的"负面清单",使《条例》内容真正回归党的纪律。
各类违纪行为的"负面清单"中补充了十八大以来新发现的问题,拉帮结派、搞老乡会、妄议中央等,针对一些党员干部在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组织纪律上思想麻木、意识淡漠问题,要把十八大以来党中央提出的要求细化、具体化,体现作风建设和反fu败斗争的最新成果。
这些"负面清单"也折射出当前的新型fu败问题。
河北省委原书记x、南宁市委原书记余xx等党的领导干部都曾在重大问题上发表违背中央精神的言论,造成不良社会影响。
中纪委在对他们的调查结果中都明确指出,严重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在重大问题上发表违背中央精神的言论。
所以,修订后的《纪律处分条例》新增一条对妄议中央大政方针的处分规定。
如在违反工作纪律 "负面清单" 新增党组织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力、工作失职等。
十八大以来,一些党委纪委负责人因落实"两个责任"不力受到处分。
新版条例对管党治党失职渎职的违纪行为作出处分规定。
又如在违反生活纪律 "负面清单"中新增生活奢靡、违背社会公序良俗等。
党的十八大后,中央出台八项规定,持之以恒反对"四风",党风政风为之一新。
中央多次强调,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关乎人心向背,是最大的政治,是一场输不起的斗争。
这次修订条例,把享乐、奢靡等"四风"问题纳入党纪处分范围,彰显了中央正风反腐的决心,传递了越往后执纪越严的信号。
两项法规的出台为纪检监察部门监督执纪问责提供了有力依据,作为纪检监察干部要发挥表率作用,敢于担当、敢于较真,带头学好《准则》和《条例》,(范文先生网 把党规党纪刻印在心上,坚决不触碰党纪法规的"高压线",自觉避开"负面清单",推进正风反腐新高潮。
没有规矩,不成方圆;没有纪律,不成政党。
修订颁布《准则》《条例》,把制度的笼子越扎越紧,进一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构建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长效机制,为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提供坚强制度保障。
新准则和条例心得体会【2】
10月21日,中共中央印发了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这两个党内法规的`修改通过,充分体现了十八大以来以习xx为总书记的党中央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的实践成果,实现了党内法规的与时俱进,为纪检机关履行职责,提供了重要纪律武器和制度利器。
团风县纪委为深入贯彻中央精神,迅速组织全体干部进行理论学习,作为纪检系统的一名基层干部,通过对《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的学习,感觉自己肩上的担子更重了,对新形势下我党承担的历史责任有了更清晰的认识,对党员的义务与责任有了更深刻的认识,下面就自己学习《准则》和《条例》谈一谈心得体会。
作为党委书记,必须强化三种意识,切实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fu败工作,履行好从严治党的主体责任和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做到守土有责、守土尽责。
提高责任意识。
要牢固树立“党委书记是党风廉政建设的第一责任人”的责任意识,扭转“党风廉政建设归纪委管”、“重业务工作、轻廉政建设”的思想误区。
切实抓好班子、带好队伍、管好自己,抓责任具体化,形成实实在在的工作任务。
增强担当意识。
要在干事上敢于担当,在管人上敢于担当。
“监督源于关爱”,要强化“严格要求是对干部负责”的理念。
关键时刻要敢于站出来、敢于亮剑,坚决同不正之风和fu败现象作斗争。
不能因为怕得罪人、丢选票、伤和气,就当老好人,对违纪行为、fu败现象视而不见,爱惜自己的羽毛。
强化规则意识。
要建立健全制度体系,做到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
领导干部要以身作则,带头严格执行制度,用制度规范用权,用制度约束自己,用制度约束家人和身边朋友,用制度加强管理;带头自觉维护制度,切实做到行动先于一般干部,标准高于一般干部,要求严于一般干部,一级带一级、一级抓一级,为干部群众做出榜样,形成自觉遵守和维护制度的良好风气。
新准则和条例心得体会【3】
本人通过学习,就如何将《廉洁准则》落到实处,让党员干部对党的纪律存敬畏之心有以下几点体会:
一是从思想上入手,加强反腐倡廉学习。
大量案例表明,诸多fu败案件的发生都是部分党员干部意志力薄弱,“财迷心窍、官迷心窍、色迷心窍”,走入x污fu败的禁区。
党员要坚定共产主义的远大理想,坚定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信念,不断提高学习的自觉性、主动性,打牢思想基础。
通过不断的深化教育学习,对fu败的危害有更深刻理解和认识,让党员干部从内心上抗拒fu败、抵制fu败。
二是加强反腐倡廉的制度建设。
制度是反腐倡廉的治本之策,是惩防体系建设的根本任务和基本目标,也是标本兼治的成果体现和根本保障。
要结合实际认真落实,始终把制度建设贯穿于反腐倡廉建设的全过程。
确保党员干部的权力正确规范行使,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牢笼。
三是加强权力监督。
“不受监督的权力必然导致fu败”。
控权是控制fu败的关键。
党员干部的权力要与有效监督结合起来,形成程序严密、制约有效的权力运行机制,既保证权力高效运行,又保证权力正确行使。
同时要在被监督过程中及时发现问题调整改进,真正做到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
四是加强惩罚力度。
要有严厉惩治制度作保证。
对于党员干部的x污fu败行为绝不姑息,依法严惩fu败分子,牢固树立“治国必先治党、治党务必从严”的理念,始终保持坚决惩治fu败,坚决查办领导干部xx职权、x污x贿、腐化堕落、失职渎职等案件。
让广大党员干部从犯罪成本上不敢去犯罪。
防治fu败,必须既要通过教育引导使人自觉从善,又要通过制度约束使人不能为恶,既要通过思想道德建设提高恪守制度的自觉性,又要通过制度建设增强思想道德建设的有效性。
相信广大党员干部只要勿忘入党初衷,党规党纪印心中,同时以为人民服务为己任,一定会廉洁自律,远离fu败等恶习,真正的体现出作为一名党员干部的先进带头作用。